走私文物罪的刑罚取决于其具体的犯罪情节。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犯罪数额较小,且个人的悔罪认罪态度较轻的话,可以申请判处缓刑。该罪名的具体刑罚由《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法律分析
走私文物罪的刑罚取决于其具体的犯罪情节。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犯罪数额较小,且个人的悔罪认罪态度较轻的话,可以申请判处缓刑。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走私文物罪是指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携带或邮寄出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规定,走私文物罪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五万元以上,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走私文物罪刑罚轻重取决于犯罪情节,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犯罪数额较小,且个人的悔罪认罪态度较轻的话,可以申请判处缓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08-12) 第十二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珍稀植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国家珍贵树种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珍贵树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中的野生植物,以及人工培育的上述植物。
本解释规定的“古生物化石”,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规定予以认定。走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12-30)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范围认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可以按照走私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文物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文物价值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12-30) 第十 本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研)发〔1987〕32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Copyright © 2019- junji.cc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